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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的三网融合之道
作者:   文章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   更新时间:2006-10-26 9:43:27


  《电信管制法》是为了跟上欧盟1998年开放基础电信业务市场承诺而专门出台的一部监管法律。现在看来,法国的做法很独特,世界上像法国一样专门设立电信管制法的很少。《电信管制法》虽然总体上仍然是对《邮电法》修改的结果,但修改的重点突出电信管制的系统性,全面包含了与电信有关的监管内容。《电信管制法》要求,所有公共网络运营商“应当客观、透明、无歧视允许……视听业务接入其网络”。这说明,电信法律要求电信网络对视听业务开放,无疑为视听业务进入电信添了一把火。


  《视听通信法》早在1982年就面世了,2004年对其修订,改称《电子通信及视听通信服务法》,同样具有浓厚的欧盟指令色彩。这就是说,视听服务市场比以前更开放了,在竞争环境下电信进入视听业不成问题。

  《通信自由法》是1986年颁布的,1996年及其后多次多处被修改。法律重点针对广播电视业,也同时涉及广电和电信两业的融合。主要内容有:规定开放新的通信业务,发展地面数字电视(TNT);淡化广电监管机构对频率资源的指定或指配,实行频率资源招标机制;经营广电业务必须获得相关部门或机构的许可;地方政府或团体可以建立或掌管辖区内的广电网络;电信运营商可以与广电企业合作方式经营有线电视网;电信运营商在依法获得电信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单独经营地方有线电视网。

  (3)业务切入

  首先,电信和广电在宽带接入上可以“并道”。近年,法国宽带用户市场发展非常快,法国宽带市场现在排欧洲第二,2005年底法国电信市场上拥有950万宽带用户(ADSL,Cable,BLR),2006年突破1000万不成问题。法国宽带市场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当时的电信管制局的决策:发展宽带接入,开放传统电信运营商本地环路市场。这样,电信运营商可以通过ADSL传送电视。反之,CATV网也可以传送话音和文本。

  另外,广电业务数字化为电信和广电的融合发展带来新的市场机会。2006年初,根据主管文化和通信的部长建议,相关部门草拟了一部《关于视听广播和未来电视现代化法律草案》,草案建议2011年11月30日之前在全法国实现广播数字化。与此同时,推进数字电视,“未来电视现代化就是高清晰度电视和移动电视(TMP)”。电信监管机构ARCEP建议,TMP可以在地面无线电网播放,也可以在电子通信网上和在第三代移动网及WiMAX网上播放。ARCEP还建议,电视内容应具有灵活性,以保证内容的创新和多样性的自由。由此可见,《关于视听广播和未来电视现代化法律草案》将进一步拓宽三网融合之门。

  网络电视是一种新的网络业务,也是电信和广电融合发展的另一个大市场。据称,网络电视将在未来5年成为西欧发展最快的新兴媒体之一,而法国将是欧洲网络电视的最大市场。到2006年底,法国将拥有170万网络电视用户,收视费可望超过1.4亿欧元。法国网络综合服务商Free是法国目前第三大电信运营商,又是最大的网络电视提供商,其用户数达110万,紧随其后的是法国电信(FT)、NEUF以及Cegetel电信公司,它们的网络电视用户多则几十万户,最少6万户。

  总之,到现在为止,在市场准入方面,法国电信业和广播电视业彼此不是排斥的。这种环境对于三网融合很有益处。但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广电进入电信的不多。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不是行业壁垒,也不是技术原因,而是资金问题。目前法国广播电视运营商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建设新网络、开发新业务,无暇进入电信领域。相对而言,电信进入广电的动作大一些,尤其看好数字电视。

  法国广播电视的监管


  法国广播电视管理体制近几十年来一直在演化和变革,其重大的时间坐标是1964年、1982年和1986年。

  1964年以前,法国实施以中央政府为主要角色对公共广播电视进行领导的国有公共体制,也就是政府主导下的国有公共体制。法国广播公司(其后更名为法国广播电视公司,简称RTF)依法垄断法国广播电视,归属法国政府,对政府信息部负责,政府总理任免其负责人,并全面控制其新闻报道和节目安排。这一政府垄断体制在1964年结束,随后法国成立法国公共广播电视机构(ORTF,也称广播电视局),但ORTF跟法国政府之间依然存在默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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